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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党员工作制度
作者:admin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     更新时间:2014/8/28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

    第一、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、培养、教育和考察 :1、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。本人志愿提出申请入党的同志,由党小组经过充分酝酿讨论,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建议名单;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,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》并报上级党委备案。 2、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分层次进行,根据成熟程度,把入党积极分子分为一般培养对象,重点培养对象和近期发展对象,区别情况,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;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方式,党支部或党小组应选派对入党积极分子比较了解,思想觉悟比较高的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,负责培养并定期把有关情况向党小组、党支部汇报。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(会议),并根据情况提出具体要求,激励他们发扬成绩,改正缺点;坚持经常向入党积极分子提要求,交任务,使他们明确应如何去做,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。 3、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。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,基本政策、基本知识的教育,教育他们怎样争取做一个共产党员;组织他们听党课,参加党校举办的党建理论培训,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;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和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。 4、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。主要考察其政治立场是否坚定,入党动机是否端正,对党是否忠诚老实,是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,工作表现是否突出,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分析考察。

    第二、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的入档、整理 。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,存入档案的材料包括:入党申请书、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,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汇报材料,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成绩单,政治审查材料以及有关考核材料等。

    第三、入党积极分子的调整、调动。1、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,党支部在全面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状况的基础上,根据需要每年可调整一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,把新涌现出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进来,把丧失了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调整出去,始终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纯洁性。2、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动调出时,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档案转给新单位党组织;调入的要认真进行交接并继续做好培养培训工作。

    第四、发展对象的确定、政治审查。1、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、教育、考察后,基本符合党员条件才能列为发展对象。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时,首先要听取培养人和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,然后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谈话,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反映,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,然后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。2、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,党支部挑选两名以上党性较强,作风正派的正式党员,通过查阅发展对象的档案和有关材料或进行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,对发展对象的状况进行审查,并及时向党支部做出报告。

    第五、确定入党介绍人。由两名以上正式党员作介绍人,入党介绍人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,或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,也可以由与申请人比较了解的同志担任或党支部指定,并通知入党申请人。

    第六、履行入党手续。1、填写入党手续;2、召开党小组会听取党内对发展对象的意见;3、召开群众座谈会,听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;4、准备好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的政审报告;5、召开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的《入党志愿书》以及有关政审材料;6、将全部材料送上级党委审查考核;7、找发展对象谈话,向其说明党支部准备召开“发展党员”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,并通知其参加支部大会;8、开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;9、上报审批;10、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,必须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,并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。

    第七、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。1、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教育考察联系人,一般由入党介绍人担任;2、建立预备党员考察制度,预备党员每半年向党组织作一次思想工作、学习等情况的汇报,联系人、党小组、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一次鉴定,肯定成绩和优点,指出缺点和不足,帮助他们研究改进措施。3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,本人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报告;党小组讨论,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;党支部委员会审查、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;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,做出决定;报上级党委批准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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